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加快推进新时代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前期各级各类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平台基础上,现启动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为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2.学院根据申报建设课程前期基础,优先推荐有联培合作经验、授课效果好的老师申报,要求:
(1)联授课程建设项目依托平台为我校研究生工作站、科技小院或中国科学院院南京分院、江苏省产研院、江苏农科所等相关校企联合培养单位,有一定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
(2)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主讲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至少1轮次以上,所授课程总学时不少于 32学时,有丰富的校企合作交流经验。在以上平台开展联合培养的专家、骨干成员优先申报。
(3)拟聘请的校外专家须从事该课程内容相关领域研究,有相关课程或讲座的经验,有行业相关的研究成果,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声誉和影响。
3.原则上申报课程项目校外专家授课不少于50%;
4.原则上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只立项资助 1 次,同一名教师立项资助建设课程不超过2门。
二、申报流程
1.学院根据学校文件通知,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方案,并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校内课程负责人(校内课程主讲教师)填写《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
3.各学院根据初评结果填写《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相关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在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申报限额
本年度学校拟立项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30门,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门,最多不超过3门。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清单:《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2024年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2.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
联系人:袁玮,电话:0514-87972282。
附件:
1.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3.2024年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授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