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及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转评)评聘预申报工作
(一)资格条件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本资格条件按照《扬州大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修订)》(扬大人事〔2021〕32号)执行。
2.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和实验、学生思政、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本资格条件分别按照《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扬大人事〔2018〕14号)附件2-5执行。
3.教师、实验、学生思政、教管以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江苏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文件执行。
4.拟通过“绿色通道”政策申报的人员,须符合《扬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扬大人事〔2021〕19号)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并按照程序递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5.凡连续两年参评(即参加校学科评议组及以后程序)未获通过的人员,且无新成果者暂停1年申报。有新成果且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任教师(新成果例如:核心论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他类型代表性成果),本人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新成果的具体内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二)按岗申报要求
1.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拟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聘岗位不一致,除已有规定外,均须按文件规定及时转评后方可申报。
2.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要求,专职科研岗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科研为主型教师的资格条件,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名称统一为教授、副教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将根据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申报资格及条件的不得报送。
2.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文件、对照申报类型,如实填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拟评职务所在学科”参见《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2)。
3.请申报人员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qwqiu@yzu.edu.cn,纸质版请在3月18日中午前报送院办。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绿色通道人员书面申请报告(根据个人情况提交,纸质版)
(3)连续申报人员书面申请报告(根据个人情况提交,纸质版)
二、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转评)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开展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2年内有效(2022年及以前年份的鉴定结论无效)。申报人员如继续使用上年度鉴定结果,须递交《上年度送审结果使用申请书》(附件3);如不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须重新递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且上年度鉴定结果同时失效。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将3份代表作送5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将2份代表作送3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3.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校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实施。申报人员可申请回避2所送审学校或学科内的2名鉴定专家。申请回避需陈述合理的回避理由,提交学院后,集中报人力资源处审批。学校不受理任何个人申请或电子申请。
(二)送审代表作要求
1.为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及导向,报送的代表作应为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创新水平、科学价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2.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允许唯一通讯作者,须以本人直接指导的全日制学生为第一作者,最多两篇)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经过相关权威部门认定(鉴定)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等成果。
3.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1)发表在增刊、内刊、专集(辑)、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2)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3)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如Online在线论文等情况)。
4.代表作提交要求:
(1)每份代表作须多页扫描为1个独立PDF文档,命名为“代表作序号+姓名+代表作名称”;
(2)代表作扫描顺序:封面、目录<全部,论著需包含版权页>、内容<论著可为本人节选的具有代表性的成果部分,一般不超过20页>、封底);代表作序号顺序须与《同行专家鉴定表》中顺序一致。
(3)单位上报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包括申报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4)和代表作(“学院全称+一级、二级学科+姓名”命名后打包压缩,大小不超过10MB)。
(三)费用缴纳
1.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主要由申报者个人承担,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个人承担部分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0元/人,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00元/人。各单位报送材料之前,须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并提供申报人缴费成功的截图(需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加盖单位公章)。本次缴费采用电子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19日中午12:00前,具体缴费方式请见《扬州大学同行专家评审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5)。
2.申报人员如后期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3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qwqiu@yzu.edu,cn,纸质版请在3月18日中午前报送院办。材料清单如下:
1.上年度送审结果使用申请书(根据个人情况提交,纸质版)
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3.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
4.回避申请(根据情况由学院(部门)集中提交,纸质版)
5.缴费截图(纸质版)
如有疑问,可咨询校人力资源处范翔翔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871。
附件: 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江苏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3.上年度送审结果使用申请书
4.同行专家鉴定表
5.扬州大学同行专家评审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6.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1-6.zip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