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州大学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2〕36号),现将我院推荐与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
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浩
成员:沈意文、刘长平、武新宏、冯锐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浩
成员:沈意文、刘长平、武新宏、冯锐
学院答辩专家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浩
成员:沈意文、刘长平、武新宏、冯锐、张怀宇、柏红秀、赵志靖、张书端、杨健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长平
成员:陈琨、徐飞、王成、张莉
二、推荐办法
(一)关于推荐对象、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的说明,依据《扬州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新闻与传媒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实施办法》严格执行。
(二)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在申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2.学院组织推荐免试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根据实施办法形成综合评价成绩,并于考核后上网公布。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包括: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学院审核,教务处盖章)。
3. 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盖章)。
4. 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获奖证书(要求校级及以上)需经学院审核、盖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需经校图书馆查证;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科研获奖等须通过校人文社科处、科技处认证。
(四)日程安排
1. 9月15日,学生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学工办邮箱xcxytwxgb@yzu.edu.cn,所有材料经过团委和教学办公室审核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经过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参加学院综合考核,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数与推免生指标之比)原则上不超过1.5。报名截止时间为15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2. 9月19日,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初步通过名单及选择的导师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9月19日,学院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并上报推荐免试生名单至校研究生院。
4.9月24日,上报推荐免试生名单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公示(不少于10天)。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的权利。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社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六)注意事项
1. 凡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3. “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接收办法
依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
四、监督保障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办法,及时公布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监督电话:0514-87971983
监督邮箱:xcxytwxgb@yzu.edu.cn
咨询电话:0514-87972236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