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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推荐江苏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同下)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省教育厅今年调整江苏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江苏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2〕6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推荐专家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科学决策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

3.近三年取得丰硕的教科研成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同行专家公认。

4.受聘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3年以上,原则上为在职在岗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退休 3 年以内。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专家类型与数量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分三种类型:学科组专家、高评委会委员、高评委会主任委员。

(一)中小学专家

按照中小学教育开设的学科(附件1之一)推荐。学科目录1-13可推荐学科组专家3-4人;学科目录14-19,相关学科可推荐学科组专家1人。

(二)中职校专家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课程和专业目录(附件1之二、三)推荐专家。每个专业大类和公共基础课每门课程可推荐学科组专家1-2人。

三、材料审核报送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江苏省中小学、中职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推荐名册》(附件3)或《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推荐名册》(附件4)。

2.往年推荐过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仍需再次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和推荐人选名册。

3.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师德师风审查。

4.请申请人于3月28日前报送《推荐表》(附件2)、《推荐名册》(附件3或附件4)和《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wqiu@yzu.edu.cn。


附件:1.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大类)目录

          2.江苏省中小学、中职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

          3.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推荐名册

          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推荐名册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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