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的精神,我校将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与范围
(一)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所有各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的教师,不接受学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二)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三)优先推荐曾获校级立项教育硕士案例库的教学案例。
二、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提交紧密结合教育硕士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案例。
(三)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四)完整的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途。案例结构和体例要求(见附件2)。
三、案例征集程序与评审工作
(一)2021年11月29日-2022年1月6日,各相关学院征集教育硕士教学案例。
(二)2022年1月10日前,各相关学院将征集的每个案例按“教师姓名+案例名称”格式命名,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和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yjszyxw@yzu.edu.cn),纸质版(1份)交至研究生院907办公室。
(三)2022年1月14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案例形式审查和专家初审工作,并择优推荐10个案例。
(四)2022年2月25日前,拟推荐案例提交案例定稿文本,并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cdgdc.edu.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4)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师会员的投稿教师应提前在案例中心完成注册成为会员)。
教育教指委将组织对上传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通过教指委评审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学校将对被收录的案例予以奖励,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联系人:陈亭,联系电话:87971863。
附件: 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3.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4.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