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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的通知》(扬人才办〔2021〕20号),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2021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项目类别为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和优秀博士(驻扬单位创新类)。

二、企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截止2021年10月30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到扬州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4.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在扬州市域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领军人才从到扬州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原生活工作地在北京、上海地区的创新人才,全职来扬后委托第三方专业劳务公司(不包括母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在上述地区代为缴纳社保的,可以视为全职。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各级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7.获得过“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市“绿扬金凤计划”领军人才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计划”以及省内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21年市“绿扬金凤计划”优秀博士同时申报。

(二)其他条件

1.我市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研发人才或管理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双创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及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的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曾获得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30万元以上资助;⑤近3年(2018—2020年)在扬州实际缴纳税收累计达1500万元以上。

3.来自国内其它省区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可以作为柔性引进人才申报。

在扬高校院所中,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编人员,也可申报企业创新领军人才。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的人才。

三、优秀博士(驻扬单位创新类)申报条件

(一)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或国内双一流高校(专业)、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到扬州工作(首次),入选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三)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已进编并缴纳社会保险。进编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1月15日;

(四)已获得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21年“绿扬金凤计划”领军人才同时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按照市人才办通知要求(见附件1)进行网上申报(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人才工作网http://dj.yangzhou.gov.cn/lyjf/index.shtml/),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

(二)市科技局受理企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领军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综合办公室(纸质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

(三)优秀博士申报材料,请将《2021年绿扬金凤优秀博士申报书》(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同附件一起打印胶装)、《优秀博士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优秀博士申报情况简介表》(附件4),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纸质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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