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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和《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19〕5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审对象
     本次论文评审对象为2021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须于9月27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须先由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并在系统内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海外留学生及同等学力可系统外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附件1)。学院汇总系统内外申请信息,于9月28日前将申请信息汇总表(包括系统内申请和系统外申请)电子版发至袁玮处,纸质版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监督办公室。
      2.研究生院确定抽检名单
      10月初,研究生院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随机抽取确定抽检名单。
      3.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于10月20日前提交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往年被抽中而未送审(延期)的学位论文以及往年已送审但等级为“修改后重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及相关双盲送审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申请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提交申请之前经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预审。
2.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相似度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原则上不能超过20%),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3.盲审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封面格式(附件2),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作者自述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也不得出现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论文格式参照附件3。


附件:

1.申请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2.盲审论文格式封面
3.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1年9月15日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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