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引导研究生导师、教学及管理人员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理论研究及实践研究,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创新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围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将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说明
1.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本年度拟立项资助课题10项。
3.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为我校教职工,且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3年。
2.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已获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省、校研究生教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报课题应围绕《扬州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题的研究应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原则
1.重点资助能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的课题。课题应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定位,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标志性研究成果,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打下坚实基础。
2.培育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选题;资助能结合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运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理论,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的选题;为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搭建平台。
四、结项要求
1.完成项目立项预期研究目标并撰写结题报告。
2.成果要求: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须完成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中重点课题结题须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一般课题结题须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实践成果指通过实践形式公之于众,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定或颁奖的成果,包括制定政策文件、各类获奖成果、参与各类活动成果(如参赛、演出、收藏等)、被各种形式采用成果等。
3.所有立项课题结题后均应申报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送交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2.各学院组织初评,推荐申报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
3.各学院提交《扬州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所推荐的每项课题的纸质申报书一份。所有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1503
附件:1.扬州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选题指南
2.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申报书
3.扬州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汇总表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