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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启动,现对本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含同级转评,下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以下简称同行送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条件及形式

(一)根据国家、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学校拟于今年出台新修订的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以及相关文件,并实行新旧文件并行执行(过渡期至2022年底)。因此,教师系列申报者可同时对照新旧文件中教学、科研业绩的要求(附件7),符合其中之一和新修订的评聘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者,即可申请同行送审。

其他系列申报者须符合《关于印发< 扬州大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扬大人事〔2018〕14号)规定条件,方可申请同行送审。

(二)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同行专家鉴定结果2年内有效(2019年及以前年份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今年不能作为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在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继续有效,继续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的人员,须递交《上年度送审结果使用申请书》(附件1);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再使用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重新递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且上年度整套鉴定结果同时失效。

(三)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将3篇(部)代表作(一式5份)送5名校外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将2篇(部)代表作(一式3份)送3名校外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形式为电子版材料送审,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供送审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材料。

(四)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申报人员可申请回避2所送审学校或学科内的2名鉴定专家。申请回避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陈述合理的回避理由,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批。学校不受理任何个人申请或电子申请。

二、送审代表作材料要求

(一)为落实和强化“五不唯”评价导向,报送的代表作应为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创新水平、科学价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申报教师正高级职务允许唯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正式出版)论文、著作,或经过相关权威部门认定(鉴定)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等成果,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申报教师正高级职务允许唯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正式出版)论文、著作,或经过相关权威部门认定(鉴定)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等成果;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者,须同时提交近三年教案(一式五份)。所有同行送审的成果须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

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①发表在增刊、内刊、专集(辑)、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②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

(二)申报人员填报《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填写时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

(三)各单位应对照申报人员的材料原件,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申报人填写《扬州大学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并加盖公章。

(四)将送审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每个压缩包(文件名为XX学院-一级、二级学科-姓名)内包含一套鉴定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承诺,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时均须提交《扬州大学职称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二)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填写《扬州大学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2020年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信息页》(附件5),填报内容请严格按照表格说明填写,“拟评职务所在学科”参见《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6)。

(三)请各学院、直属单位党委(机关以总支为单位)汇总后严格审核,确保表格内容的真实准确,《扬州大学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纸质版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shizb@yzu.edu.cn邮箱。

(四)申报人员应对照职称文件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按照申报类型,如实填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表》(2018版)(附件7);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基本情况严格审核,不符合送审要求的材料不得上报。由于处于职称文件改革过渡期,申报人也可以预填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表》(2021版)(附件7),符合新版业绩表要求者也可以通过审核上报。

(五)申报人员如后期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同行专家评议费用不予退还;此次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2年内有效。

(六)费用缴纳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主要由申报者个人承担,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个人承担部分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0元/人,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00元/人。各单位报送材料之前,须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并请提供申报人缴费成功的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本次缴费采用电子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请见《同行专家评审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8)。

(七)请学院(直属单位党委、机关总支)统一在5月10日(周二)、11日(周三)两天将上述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9)。

(八)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0514-87971871。

特此通知

 

附件:1.上年度送审结果使用申请书

                 2.同行专家鉴定表

3.扬州大学代表作同行评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4.扬州大学职称申报承诺书

5.2021年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信息页

6.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表

8.同行专家评审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9.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1-9.zip

 

                                                          人事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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