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20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将学院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S503,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1.《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
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3. 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学院盖章)。
以上纸质文件材料各一式1份,统计表、申报表的电子
文件材料请发送至ydjiaoyanke@163.com。
联系人:张旭、刘慧,联系电话:87971697。
附件:1. 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
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
3.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
教 务 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