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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通知,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选派简章及申报材料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网址如下: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凡符合《选派办法》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有关要求

1.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意见”是留学基金委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和江苏省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学校公派出国项目原则上从国家和江苏省各类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落选人员中选拔。

(四)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的国际化建设。要认真对照选拔条件积极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

(五)请申请人于2021年4月10日起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应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于2021年4月1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所在学院须集中提供的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表网报“受理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1.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推荐意见

(附件2,word版本,内容和纸质版填写的推荐意见材料9一致)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文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填写完意见,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学校审核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房侃,郭廷珂,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人 事 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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