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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及春学期医疗费批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对2021年寒假及春学期医疗费批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及子女医疗费批报时间安排

1.2021年寒假医疗费批报工作从2月24日开始,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江阳路北校区公共卫生与医保管理科(S107室)。

2.2021年春学期住院医疗费批报工作仍从校历单周开始。

校历单周(3月1日开始)批报住院医疗费(地点:江阳路北校区公共卫生与医保管理科S107室)。

  1. 校历双周批报教职工校外门急诊医疗费安排  

    校外门诊医疗费批报逢校历双周(3月8日开始)按校区依次进行。

时  间

批报地点

双周一上午

江阳路北校区医疗中心楼S107室

双周二上午

瘦西湖校区卫生所

双周三上午

江阳路北校区医疗中心楼S107室

双周四上午

江阳路北校区医疗中心楼S107室

双周五上午

文汇路校区卫生所

 

三、截止日期

2020年教职工医疗费发票截止报销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514-87993893。

四、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时间安排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1)在扬州大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出院时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医院住院结账处实时结算。

(2)在生源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携带住院医疗费用原始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一卡通号、手机号、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及卡号(必须是工行、农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扬州市农商行其中之一)。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还需提供相关转诊证明;意外伤害住院的,还需提供受伤经过情况说明(老师签字、学院盖章)。每周二、五下午2:30-5:00送至医保管理科(江阳路北校区校医疗中心一楼S109室)→医保管理科定期转交扬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审批。

2.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携带扬州市定点医院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并确认的《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相关的病史资料(须经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诊断)、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校园一卡通、手机号和身份证复印件每周二、五下午2:30-5:00送至医保管理科(江阳路北校区校医疗中心一楼S109室)→医保管理科定期转交扬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审批→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收费实时报销。

3.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赔付流程

携带门诊病历、门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受伤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校园一卡通号和手机号每周二、五下午2:30-5:00送至医保管理科(江阳路北校区校医疗中心一楼S109室)→医保管理科定期转交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审批→保险公司赔付款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卡上。

咨询电话:校公共卫生与医保管理科陈老师    0514-87993886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孙经理  13805275361

4.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学生住院和一类门特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扬州市社保中心每年根据自付金额分段实时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咨询电话:校公共卫生与医保管理科陈老师    0514-87993886

          扬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        0514-80978658

参保学生集中批报校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报销过程中请自觉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后勤保障处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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