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5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拘一格的选拨,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其能力、业绩成果须与申报及从事专业紧密相关,须具备特别突出的品德,能力业绩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否则不得申报。
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是对我省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申报基本条件详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54号)(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两份),同时附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其中,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本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专家或领导撰写推荐意见。
申报人所在部门应认真对照材料原件是否真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品德评价、突出业内评价、突出市场评价、突出社会评价,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报告1份(需详细说明申报理由及申报人业绩水平)。
三、报送时间要求
学校接收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2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师资科526办公室,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87971871。
人事处
2020年9月25日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