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0〕5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扬州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27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扬州市分配我校(含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推荐指标为3名。

  二、选拔要求

  1.年龄。推荐人选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来扬工作年限。近年来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扬的工作年限要达到2年以上(2018年6月30日以前来扬工作),年均在扬工作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

3.推荐人选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全国行业性或国家政府最高奖获得者,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留学归国博士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绩突出者,允许其专业技术资格未达高级者破格申报。

4.高技能专家候选人应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达到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在省内乃至全国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条件

选拔推荐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条件和办法,继续按照《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办发〔1999〕271号)(附件1)执行。

四、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审,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贡献经公示后推荐至扬州市有关部门。各学院限报1人。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每份单独装订、电子版);

  2. 近五年内(2015年至今)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只需复印期刊、论著的封面、目录和本人文章部分);

  3. 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专业技术的材料;

  4. 近五年内(2015年至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

5. 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 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单位出具年均在扬工作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7. 《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附件3)。

第1、7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第1-6项材料统一用材料袋封装并粘贴材料袋封面。其中1每份单独装订(一式三份),2-6作为申报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附件需有封面(模板见附件4)、目录、分隔页,标明页码。复印件上均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二)各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 综合推荐报告,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

2. 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用统一的材料袋封装;

3. 候选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电子版,以候选人姓名命名Word文档、以上报单位部门命名文件夹;

4. 《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附件5)电子版(Excel格式文档)。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7月7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

    2.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3. 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模板)

    4.申报市专家材料袋封面(模板)

    5.2020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模板)

  

                                      人事处

                                    2020年7月2日

学院微信

学院微博

院长信箱:zhanghao@yzu.edu.cn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
电话:0514-87975015
Email:xcxy@yzu.edu.cn

Copyright © 2020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