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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5号)精神,现就2020年我校组织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我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双创人才中“高校创新”“文化创新”2个类别、双创团队中“教育”类别双创博士中“世界名校”类别。

2.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的受理单位为省教育厅,双创人才“文化创新”类的受理单位为省委宣传部。

  二、“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类学位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我校工作不少于3年。

4.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提供银行流水和工资发放单)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5.“高校创新类”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6.“文化创新类”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职引进的优秀文化人才,包括文化创业以及党校或高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播、文化艺术、文化科技、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2)在文化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中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创新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文化艺术类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

(3)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重要奖项。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省以上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三、“双创团队”(教育类)申报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2.团队成员均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3.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申报省双创团队的,年龄上限可破格。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1名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4.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5.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2017年以来(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7-2019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地方引才计划单项支持截至2019年底实际拨付至少100万元)。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6.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提供银行流水、工资发放单)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7.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或“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我校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8. 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领衔申报团队,科研方向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苏人才办〔2014〕3号文),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0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四、“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到江苏工作,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

3.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申报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须出具说明,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

4.到我校的世界名校博士须全职全时在校工作。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已获得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五、申报材料

1.双创人才: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2020年双创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高校创新类、文化创新类)》(附件1)和《论文清单》(附件4);

2.双创团队: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2020年双创团队推荐申报汇总表(教育类)》(附件2)和《论文清单》(附件4);

3.双创博士:《2020年双创博士推荐申报汇总表(世界名校类)》(附件3)。

学院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审核后,注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学院和申报者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学校将根据省有关部门的分配名额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公示后确定上报项目,确定的各类项目均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学院于2020年4月3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学院盖章版PDF汇总表、EXCEL版汇总表、WORD版论文清单),不接收个人材料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瑜林,联系电话:87971833,材料报送邮箱:rcb@yz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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