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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登记和奖励推荐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校将对2019年度我校师生员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创作类及智库类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2019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本校师生(包括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兼职教授或副教授)为第一承担(完成)人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等。

  2.推荐奖励范围:2019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本校师生(包括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兼职教授或副教授)为第一承担(完成)人在⑴《扬州大学文科学术期刊榜》规定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⑵正式出版的著作。⑶智库类成果。⑷创作类成果。⑸2018年度符合奖励范围因未能提供原件而没有奖励的科研成果。

基地、项目、获奖成果等类别的奖励由人文社科处按照有关批文执行。如有未通过人文社科处申报获得的基地、项目、获奖成果,请提供原件。

  3.登记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统一表式,对照“填表说明”,认真统计。同一篇(部)论文(著作)有多名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增刊、专集(辑)不在统计范畴。

  4.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作者须提供原件,并交其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奖励成果原件的收集、统计、审核和汇总工作。

  5.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经学校审定后,对照《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既在学术期刊榜期刊上发表又被收录或转载的论文就高奖励)。

  6.虽在2019年度发表但未能在成果登记截止日前提供原件的成果,纳入下年度登记、奖励。

  7.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前《2019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章)、奖励成果原件及证明材料一并送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kc@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淑青,联系电话:87978920

 

附件:2019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推荐汇总表(表1-6)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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