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新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新教师成长和发展,根据《扬州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扬大教务〔2017〕30号)精神,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展新教师汇报课活动,参加对象为2017年元月至2017年12月进校的教师(35周岁以下,副高以下职称)。为保证此项活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排定新教师汇报课活动时间,学院原则上按中心安排的时间组织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活动时间,可与中心商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新教师汇报课活动以学院为主体,由教学院长负责。新教师通过现场教学展现自己的教学能力,现场教学时间为30分钟。学院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参与,联合举办活动的学院分别安排不少于2位专家参与,学校委派教学名师或教学督导参与活动,共同组成专家组。
3.专家组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做出评估,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导师指导年限,参加下一轮新教师汇报课活动。
4.学院填写《扬州大学新教师汇报课活动学院安排表》(附件2)和《扬州大学新教师汇报课活动记录反馈表》(附件3)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安排活动。活动安排表的电子版于活动前1周发送至jsfz@yzu.edu.cn ,并将纸质版(学院盖章)交至中心。活动反馈表于活动结束后反馈给新教师,复印件交至中心备案。
5.活动结束后,学院须将新教师汇报课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材料电子版发送中心,并在学院网站发布新闻。
6.各学院应建立健全新教师导师制度,制定新教师导师制方案,为2018年进校的新教师(35周岁以下,副高以下职称)配备导师,组织实施导教活动。未经导师导教帮带的新教师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教师汇报课活动。导师制方案及《扬州大学新教师与导师结对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于10月30日之前发送至jsfz@yzu.edu.cn。
联系人:谢俊,联系电话:87996140。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