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现就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1.此次申报名额待省教育厅下发正式通知后确定。
2.请各学院本着“科学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不限额向学校推荐优秀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应排序推荐。
3.学校会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人员结合后续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支持措施
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和国防科技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四、申报材料要求与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附件2)、附件及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
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及申报平台请填写省教育厅。
2.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出具);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统一出具);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及其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3.申报书和附件需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纸质附件材料请严格按上述要求顺序排列,其中推荐单位公文处请预留一页空白,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加入。电子附件材料请严格按上述要求顺序排列后,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二)申报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rcb@yzu.edu.cn。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各实体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要求组织申报。
联系人:毕瑜林、党香香,联系电话:87971833。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