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学校人才培养规划,鼓励广大教师在教育信息化时代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建设优质课程教材资源,增强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学校已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数字课程建设与应用合作备忘录》。为深入推进我校新型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学校拟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展进一步的合作。现将学校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合作建设数字课程与数字教材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学校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合作,建设能够满足学校教学需要的数字课程群,帮助教师在传承传统教学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更新教学理念、深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设计,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为优化教学管理和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提供支持,从而全面提升课程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二、总体构想
学校将用三年建设30门数字课程,重点建设一批基础好、教师教改积极性高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通识公共选修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
三、建设方式
1. 已在爱课程校平台上建设并应用且达到出版要求的课程,由教师提供课程资源,于2018年9月前与高教社签署“数字课程出版及应用合同”(见附件1),并由高教社配套出版发行新形态教材(数字教材)。
2. 已有较好基础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教师自己建设课程资源、进行课程设计为主,独立或牵头其他学校共同出版相应课程,于2018年9月前与高教社签署“图书出版申请表”(见附件2)。
3. 正在建设的校特色课程、优势课程和校SPOC课程,由教师提供课程资源,高教社推荐他校的课程设计方案或教师自己进行课程设计,采取混合式的建设方式,即部分引进,部分自建,并尽快应用到实际教学中,达到出版标准后由高教社出版发行,该类课程于2018年9月前与高教社签订“数字课程建设与应用协议”(见附件3)。
4. 教师有建设课程的积极性,但积累不足的课程,特别是我校开设的通识公共选修课程,建议先应用已出版的课程,为我校学生开设相应的课程后再与高教社协商出版计划。
四、实施要点
1. 数字课程建设由教务处牵头并统筹,各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成果属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学校。成果在高教社出版,具体参与创作和建设的教师有署名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 对与高教社签署“数字课程出版合同”的课程,学校将提供部分出版经费。
3. 学校对出版的数字课程和数字教材,将优先推荐申报省在线开放课程并积极参与国家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4. 数字课程出版依托高教社云课程平台。正式出版的数字课程,出版社提供出版版号(ISBN号)和出版证书。
联系人:郑珍珍,87971697。
附件:1. 数字课程出版及应用合同
2. 图书出版申请表
3. 数字课程建设与应用协议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