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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放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实现个性化培养,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满足学生自我提升和长远发展的需求,给予学生更多自主学习的机会,实现提前培养和交叉培养,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已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启动实施开放课程工作,本学期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本学期开放课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程的基本要素

 1.课程可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开放,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2.课程为各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或学校推荐建设的平台课程,或可供三、四年级本科生提前培养和交叉培养的所有硕士研究生课程;

 3.课程既往得到的评价好,教师教学过程中能做到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同步提升。

二、开放课程的征集

学校此次征集的开放课程是全校各本科专业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春学期)开出的所有专业课程。各学院应以提升学院、专业和教师的影响力为标准,推荐申报或鼓励教师自主申报开放课程,申报教师职称和任教年限不限,每一专业推荐5门课程。

三、开放课程的实施

1.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的开放课程资源信息在教务处和学工处网页上向全校学生公布。

2.学生选听开放课程,不需提前选课,但须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听课登记表》(附1),听课时须尊重和服从教师的所有教学安排。学生自由选听课程不在公布开放课程之列,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3.学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课程考核。学生完成课程所有教学活动,符合考核要求,可向任课教师和开课学院申请参加课程考核,填写《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申请考核表》(附2)。课程考核通过后获得的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非核心通识选修课学分,或作为奖励学分记入学籍卡。本科生选听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后,如果选听课程符合硕士研究生学科方向培养要求的,可以直接计入硕士培养学分。硕士研究生选听本科生课程考核合格,获得的学分作为奖励学分记入学籍卡。

4.修读开放课程的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学校将给予任课教师适当的奖励或工作量补贴。

5.学校将通过阶段性的检查、与教师和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开放课程的选修情况、修读学生的学习情况,不断完善开放课程的实施模式。

四、其他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征集开放课程的推荐工作,填写《扬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放课程信息一览表》(附3),纸质文本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本发至ydjiaoyanke@163.com。联系人:郑珍珍,夏小燕,87971697。

   

附件:1. 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听课登记表

  2. 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申请考核表

  3. 扬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放课程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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