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8]6 号)精神,江苏省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本学期进行,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2018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的总体安排,我校本科生电子图像的采集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15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如遇上课,可在课后前往采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2019届毕业生,不得遗漏。凡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参加照片采集。如学生因故未能在本次集中拍摄,可于8月1日—11月20日期间,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二、拍摄时学生应着白色上衣(款式不限),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持二代身份证,有序参加拍摄。

三、拍摄时由各班班长负责召集全班同学,与工作人员进行联络,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四、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由学生本人通过扬州大学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于3月13日前交财务处,统一上交给照片采集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2019 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扬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

 

学院微信

学院微博

院长信箱:zhanghao@yzu.edu.cn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
电话:0514-87975015
Email:xcxy@yzu.edu.cn

Copyright © 2020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