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学术与文化交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基于我校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云科大”)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本科生与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交流名额:公费生2名,自费生不限;
3. 学习期限: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
4. 交流专业:见附件2,其中云科大的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各限申请1人;
5. 课程信息请参考: http://www.yuntech.edu.tw/。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非毕业班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 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5.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在台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等交流期间的相关费用;
6. 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三、申请流程
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1. 申请学生填写《扬州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交学院审核;
2. 学院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和成绩单(含GPA),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报送港澳台办公室;
3. 学校评审,择优选拔,确定人选并公示;
4. 指导学生准备云科大申请材料;
5. 学生获得云科大录取资格后,由港澳台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赴台学习。
四、相关费用
1. 报名费200元/人;
2. 根据协议,公费生免交云科大学费,自费生需缴纳5万元新台币/人(约人民币11205元);
3.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本费、保险费等费用自理;
4. 办理赴台相关证件的费用自理;
5. 学生交换、交流学习期间正常缴纳扬州大学学费。
五、其它事项
1. 学习结束后,由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开具成绩单,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2. 交换、交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流期限,在台学习期间应服从云林科技大学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老师;
联系电话:87977919;
联系地址: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819室。
附件:
1. 《扬州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2018年春季班交换生申请手册》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