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校共有46个项目获批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的基金项目和专题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开展课题研究工作,遵守学术规范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二、请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基础,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于9月15日(星期五)前将《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项目任务书》电子版统一以“扬州大学-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格式打包发送至skc@yzu.edu.cn。
三、《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所签订任务书确定的结项要求应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联系人:禹良琴,电话:87977071
人文社科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