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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将2017年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以下简称“校公派”)选拔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推荐名额 

2017年校公派计划选派3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其中专职辅导员不超过3人)赴国外著名大学进修、培训、合作研究,派出期限为6-12个月。 

每个学院可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1-2人、专职辅导员1人。 

二、选派要求 

(一)来校工作满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 

(二)已经落实国外研修单位,并获得邀请函。邀请函除满足《实施办法》要求外,还需明确以下信息:被邀请者姓名及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和专业、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要求、资助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及联系方式。 

(三)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参加PETS5考试达到出国研修的规定要求,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及以上。 

申报时外语条件暂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如被录取为预备人选,须集中参加学校9月中旬组织的英语强化培训,并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派出。有关英语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选派条件以及国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派出待遇、考核等要求按《实施办法》执行。 

三、派出期限 

所有派出人员(包括正式派出人员和预备派出人员)派出资格有效期均为1年(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逾期未出国的,派出资格自动取消。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二)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邀请函(中、英文)、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目前在研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近三年获奖证明材料等。 

(三)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四)各学院于2017年9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26,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0514-87971871,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申请表

2.2017年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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