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园卡
校园卡不再收回,由毕业生自行保留。学生离校后一段时间内,一卡通系统作相应的销户处理,销户后的校园卡不再具有消费功能和身份识别功能,学生毕业离校后校园卡不再具有证件的效力。
二、关于校园卡内余款
1. 本着简化流程的原则,建议2017届毕业生于离校前合理安排个人开支,优先将校园卡内余款消费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毕业生校园卡已关闭自动转账功能。
2. 如离校前卡内仍有余款,学生可凭卡到信息中心(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S102,扬子津校区文体馆师生服务大厅)登记确认金额。卡内余额近期将打入相应的建设银行卡中。卡片遗失或损坏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直接办理销户取款。
3. 本校2017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因本人身份发生变化,原有校园卡不再使用,校园卡内余款参照普通毕业生办理,新学期开学后领取新校园卡。
4. 2017年9月底毕业生校园卡统一销户,余款转入校贫、特困生基金。在此之后如要退款的,经所在学院证明,信息中心办理审批退款手续。
5. 集中退款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办理退款)。退款期间瘦西湖服务点暂停对外服务。6月23日后恢复服务。
扬州大学信息中心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