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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17年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材料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17年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同步进行,所有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均需进行教学、科研材料审核。高级职务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情况及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的科研情况,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

2.各学院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材料的审核,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统一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申报人员,由各部门将材料分别汇总至机关党总支或直属单位党委,由机关党总支或直属单位党委统一报送职能部门审核(幼教系列教学审核由后勤保障处负责)。

3.除教师、科研、实验技术、思政、幼教系列申报人员需进行教学、科研材料审核外,其他系列申报人员只需进行科研材料审核。

4.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教学审核

(一)本科教学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1)或《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2)。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参见《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的附件1《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本科生)》。

(2)《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7),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情况简表填写说明》(附件13)。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于5月22日前报送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负责初审并签字(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试卷分析和成绩记载表、2012-2016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案或讲稿等由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负责审查)。

2.单位材料报送

除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的本科教学材料外,以上申报材料以及《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单位填写,下同)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于凤云,联系电话:87971693,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S502),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aowu@yzu.edu.cn。各单位具体时间详见《教学科研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0)。

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的本科教学情况审核材料由所在学院办公室暂为保存,在后期各专业学科组和评委会评审时提供使用。

(二)研究生教学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4)。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参见《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的附件3《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研究生)》。

(2)《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7)。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给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秘书(教务员)。学院教学(科研)秘书(教务员)负责初审并签字。

2.单位材料报送

以上申报材料以及《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请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李玉军,联系电话:87971863,地点: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07),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li@yzu.edu.cn邮箱。各单位具体时间详见《教学科研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0)

(三)思政系列高级、中级职务人员教学审核

1.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填写《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1)或《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2),同时填写《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7),并提供相关教学业绩材料。

2.《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情况及相关业绩材料,由申报人本人于5月22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联系人:徐丹丹,联系电话:87971829,地点:行政楼309)。

《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情况及相关教学业绩材料,由申报人本人于5月22日前报送人民武装部审核(联系人:陈怡华,联系电话:13952745320,地点:文汇路校区21号楼208室)。

《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情况及相关教学业绩材料,由申报人本人于5月2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87990621,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S109)。

审核完成后及时将申报材料及《情况简表》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继续按要求完成教务处审核等后续工作。

三、科研审核

(一)送审成果要求

所有申报科研审核的成果(含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及其他),均须为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如2011年6月评审的副教授申报2017年的教授职务,成果从2011年1月1日起算)至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科研成果。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二)科研审核流程

1.个人提交材料

(1)《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系列)》(附件7)或《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外系列)》(附件8)。

(2)与上述简表一致的科研成果原件或证明材料等。

(3)由图书馆出具的对相关论文进行查证的《论文查询证明》(在进行查证时请携带《论文查询证明》的电子版以方便查询)。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于5月24日之前报送给所在单位,由单位协调初审,确保上报材料准确无误。

2.单位材料报送

以上申报材料以及《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附件9),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或科学技术处审核(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问筱平,联系电话:87979369,邮箱:xpwen@yzu.edu.cn,地点:行政楼417;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刘艳阳,联系电话:87978223,邮箱:yyliu@yzu.edu.cn,地点:行政楼414),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各单位具体时间详见《教学科研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0)。

四、教学科研审核工作要求

1.为确保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通知申报人员在科研审核期间做好接受随时咨询的准备(不需在审核现场),配合审核过程中相关情况的核实确认。

2.教学、科研审核工作,事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求教学、科研秘书积极主动、认真配合办公室主任做好此工作。

五、报送要求

1. 6月2日(周五)前,审核后的《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1)、思政系列的《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2)、《情况简表》(附件7或附件8)以及《2017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附件12)报人事处师资科。《情况简表》为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电子版以“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由所在学院、直属单位党委(机关以总支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文件发送shizb@yzu.edu.cn邮箱。

2. 申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职称证书(或批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学院、机关总支或直属单位为单位,于6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87971871,地点:行政楼526)。

3. 6月2日前,学校各职能部门将审核汇总(盖章)的《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附件9)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izb@yzu.edu.cn邮箱。(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87971871,地点:行政楼526)。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

附件2: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

附件3: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近五年本科生教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4: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申报表(样表)

附件5: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6:2017 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的论文查询证明

附件7: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系列)

附件8:扬州大学申报()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外系列)

附件9:扬州大学2017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

附件10:教学科研审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11: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

附件12: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人员统计表

附件13:《情况简表》填写说明

 

人事处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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