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学位授权点审核准备工作,现就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文件规定:“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与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各单位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应同时提交本单位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备案,并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5月5日-5月10日,学院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正确领会文件精神(见附件1)。
2、5月11日-5月17日,学院组织填写《扬州大学专任教师基本情况简况表》(样式见附件2)。
3、5月18日-5月21日,学院依据骨干教师学科归属意愿及学院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样式见附件3)和《专业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样式见附件4),经院内公示、院长签字后报送纸质版1份至研究生院学位点管理与质量监督办公室(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0915室),电子版发至yjszljd@yzu.edu.cn。
三、工作要求
1、学校现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均需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跨学院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二级学科或培养方向及专业学位领域,由牵头学院负责上报。
2、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时,研究方向设置数和正高人数均不得低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中要求。今年拟申报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要参照博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进行备案。
四、其他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相关学院,应按拟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2、江苏省2017年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公布后,学校将启动学位授权点申请申报工作。
3、填报咨询联系人:郑刚,联系电话:87993630,13605278676;王莉,联系电话:87975539,13815810328。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
2、扬州大学专任教师基本情况简况表
3、学术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专业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