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7年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要求
(一)重点课题(10项左右)
1.申请单位: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2.课题负责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3.申报要求:重点课题应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各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思考我校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内容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究成果能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推动作用,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支持和鼓励整合多个申报单位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
4.研究周期:2-3年。
5.申报限额: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不超过1项。跨学校、跨学院或与行业学会等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课题不占申报限额。
6.资助经费:2万元。
(二)博士专项课题(10项左右)
1.申请对象:40周岁以下且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2.申报要求:针对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与探索,选题要富有创新性、引导性,应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3.研究周期:2年。
4.申报限额: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项。
5.资助经费:1万元。
(三)立项不资助课题(30项左右)
1.申请对象: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申报要求:基于当前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实际,围绕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师能力提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评价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能解决课程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研究周期:2年。
4.申报限额:不限额申报。
5.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围绕“双一流”建设的标准和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重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创新性和突破性研究。除重点课题申报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外,其他类型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课题研究方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结项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项目组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负责人)。
2.在研校教改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研究课题,在研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课题。三年内有撤项处理或有未按期完成省校教改课题记录的教师不得申报。
3.课题申请人须在2014-2016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较高质量的教改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论文集)。
(二)立项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以培育孵化高水平的教学成果。申请人所在单位严格审核课题的申报资格、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基础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重点课题须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和答辩方可立项。立项为校重点教改课题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2017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三)延期及结项要求
1.如遇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申报单位审核、学校批准后,可予以延期1年。
2.课题结项时须完成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重点课题结项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课题结项答辩并提交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CSSCI刊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博士专项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相关论文2篇(含2篇)以上,立项不资助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课题组成员须至少有1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课题有关的教改论文(3人以上的至少2篇)。
3.项目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
2. 相关证明材料:课题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2014-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封面、目录、正文、著作版权页复印件等(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扬州大学教改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按所在单位报送,附件3)一式1份。
4.《申请表》(word版)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版)同时报电子文本发送至ydjiaoyanke@163.com。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由各申报单位于5月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送材料无论立项与否,均不予退回,申请人如有留档要求,请自行备份。
联系人:郑珍珍,联系电话:87971697。
附件:1.扬州大学重点教改课题申报指南
2.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3.扬州大学教改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