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2号)精神,我省将表彰一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现就我校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已在我校全职工作(不含退休返聘)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含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3、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推荐工作重点聚焦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的留学回国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推荐在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核心技术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人选。
三、名额分配和激励奖励
全省共评选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请各学院根据条件推荐1名,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下而上推荐选拔,注重贡献、业绩和社会影响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江苏发展大会”召开前期及大会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借助多种媒体进行个人事迹宣传或创新创业项目推介,并编印《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风采录》。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优先纳入“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评审范围,优先申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此外,还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从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评选出10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金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17日前(逾期视为放弃)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材料用A4纸Word格式正反打印。
4.留学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单独装订,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5.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6.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0514-87971871,电子邮箱:shizb@yzu.edu.cn。
附件: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