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健康保健工作,根据《扬州大学教职工、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定于4月20日至5月16日进行全校教职工健康体格检查,5月23日至5月27日进行女教职工妇科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测血压、身高、体重、体重指数。
影像学检查:心电图、胸部X光(DR)检查、(一年内在健康体检中已做过放射检查的可不查此项)、B超(肝、胆、脾、胰、肾和生殖系统)。
血液检查:肝功能(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谷丙转氨酶、r-谷氨酰基转移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四项、血尿酸,甲胎蛋白、癌胚抗原。
妇科检查:乳腺触诊、已婚女教职工增加妇科双合诊检查、白带异常者增加白带常规检查。
选择性检查:眼科。
二、体检日程安排
(1)4月20日至4月28日、5月2日:全校离退休老同志体检(计2207人,由离退休处统筹安排)。
(2)5月3日至5月16日: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在职教职工体检(计4028人)。请教职工本人于4月20日至5月2日,通过扬州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预约系统预约,预约系统网址为:http://jkjy.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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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23日至5月27日:妇科检查(具体日程详见2017年女教职工妇科体检日程安排表)。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采血时间:上午6:30至8:00。
影像学检查:上午6:30至9:30;
眼科检查:上午6:30至9:30;
女职工妇科双合诊及乳腺触诊: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体检地点:学校医疗服务中心(江阳路北校区)。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全校在职教职工必须登录《扬州大学教职工健康体检预约系统》预约后方可体检。请在预约体检日上午6:00-7:30,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到医疗中心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化验单和B超体检顺序号,未预约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持有医疗服务中心发放的2017年教职工体检表和检查单。
3、体检前3天饮食要清淡,体检前必须禁食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但慢性病服药患者在每天的固定服药时间用少量白开水送服药物,一般不会影响体检结果判断,不要因体检而干扰常规治疗。
4、采血前避免剧烈运动,采血时间每天上午8:00前结束。
5、体检当日应穿宽松的衣服,女性避免穿着连衣裙、连裤袜,以免影响B超、心电图检查。
6、妊娠女性应避免X光检查,并预先告知体检医生妊娠情况。
7、如有特殊的疾病史或手术史,可填写于体检表的相应栏中,或告之医生填写。
8、进行妇科、前列腺B超检查者应保持膀胱充盈。
9、体检结束后,离退休老同志的体检单一联由医疗服务中心保管,另一联由医疗服务中心以适当的方式在体检结束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在职教职工体检单由医疗服务中心保管,教职工在本人体检结束一周后登录《扬州大学教职工体检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体检结果,医疗服务中心不再提供纸质报告单。
10、学校医学专家定期咨询活动按照2017年初安排的咨询活动信息表正常进行,需要咨询的教职工请带好个人有关病史资料。
11、在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期间因公外出的教职工体检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按照《扬州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校总[1998]7号文件)办理。
12、为确保正常的体检秩序及体检质量,请教职工自觉按照预约时间参加体检。
13、2017年的教职工体检表及化验单有效期至5月16日止。
14、企业编制人员、教职工家属如需参加体检,请在5月16日到医疗服务中心大厅登记、缴纳100元体检成本费用后凭发票领表,5月17-20日参加体检, 5月25、26日到医疗服务中心理疗室(N215)领取化验单,(企业编制人员、教职工家属不安排眼科、妇科及乳腺触诊检查)。
备 注:
1、健康体检是面对大多数人群的一个初筛,是存在误差性的。
2、 部分指标敏感性很高,许多指标本身就是处于一个动态水平上,体检测到的是它在那一个瞬间的数值,因此仅仅根据体检结果是不能直接下结论的,需要重复检测,或辅助于其他指标、其他检测,共同诊断。
3、有些检查结果与仪器的分辨率及医生的诊断水平有关,不能仅凭一次体检直接下结论。
4、体检结果在正常范围,也不能完全排除身体潜在疾病的可能。如体检中会有一些体检者的检查指标处于“临界值”。对这些“准病人”,不一定要服药治疗,但饮食结构的调整、运动量的增加都是必要的。过一段时间复检时,要特别留意这些曾处于“临界值”的项目,如果通过一段时间的饮食、运动调整仍无法缓解,应立即就医。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2017年教职工妇科体检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