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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计划

  2017年全年学校选拔名额为7人。各学院限推荐1人。

  、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的办法开展选派工作。

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学院需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对候选人出国提出明确出国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学校评审、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名单。

  、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主要有: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应为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须明确留学起止时间、类别,邀请函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录取时间(2017年6月1日)或超出资格有效期(2017年12月31日)。外方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究的方向,出国研究计划及研究方向应与申请人承担的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3.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考核要求

留学人员除完成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议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外,同时按《扬州大学公派出国人员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5〕6号)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青骨项目申报选拔工作由一年两次(4月、9月)调整为一年一次(4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于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请各学院在3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主要包括:《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见附件4)、《学院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见附件5)、外语水平证明(电子扫描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电子扫描件),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4.联系人:房侃,联系电话:87971871,邮箱:shizb@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2.外语合格条件

3.常见问题解答

4.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5.学院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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