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扬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14] 5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16年度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津贴、绩效。
1. 津贴发放
当年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按到账科研经费15%提取横向津贴(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8日)。对于已到学校暂存而未拨入老师个人科研账户上的经费,一律纳入下一年提取。
2. 绩效发放
对于2015年已结题未提取绩效的和2016年新立项且已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需填写《扬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和《扬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提取审批表》,经学院和人文社科处审核确认后,按到账总经费的20%发放该课题的横向绩效。
3. 津贴、绩效的提取并非强制性,如因课题研究需要,可以放弃提取,同时提供放弃申请。
4. 对于该项目账户上经费不足提取的,一律不予提取。
请填写《扬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和《扬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提取审批表》并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月9日前由各学院集中送交人文社科处。联系人:禹良琴,联系电话:87977071。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