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学术与文化交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基于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http://www.fgu.edu.tw)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从在读本科生与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专业
免学费交换生名额:3名;
自费交流生名额:不限;
交流学习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1月13日;
交流专业:申请专业须与附件《佛光大学各院系简介》提供的专业相同或相似。
台湾佛光大学各系所(专业)简介也可参考: http://academic.fguweb.fgu.edu.tw/ezcatfiles/academic/img/img/121/course_list.htm
二、相关费用
1.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2.根据协议,免学费交换学生的学费互免,即赴台期间需缴纳扬州大学学费,免交佛光大学学费;自费交流学生除需缴纳扬州大学学费外,还需缴纳佛光大学学费。
3.交换、交流学习期间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4.办理赴台相关证件的费用自理。
三、申请条件与截止时间
1.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毕业班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5)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在台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等相关费用;
6)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2.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4月27日。
四、选拔办法程序
在“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考核、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1.学生本人填写《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和《扬州大学海外学习任务书》;
2.各相关学院将经家长同意、学院批准、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批后的《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扬州大学海外学习任务书》以及成绩单(含学分绩点)一起报送海外教育学院刘老师,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5点前;
3.学校评审;
4.海外教育学院指导申请学生填写《2016年台湾佛光大学交换学生入学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5.申请学生获得台湾佛光大学邀请函后,由海外教育学院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赴台学习。
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外教育学院刘婷
邮箱:liuting@yzu.edu.cn
联系电话:87971297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教学主楼807办公室
附件:
附件1:2016秋季佛光大学大陆交流生申请表
附件2:2016秋季佛光大学各院系简介
附件3:入台申请书
附件4:《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附件5:《扬州大学海外学习任务书》
附件6:海外学习项目学生出国(境)与成绩认定程序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海外教育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