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我校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引导和促进师范生的专业技能自主训练,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扬州大学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第四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培养出高素质的教师人才是做优做强教师教育的基本前提。教师教学基本功是教师的基本素养,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开展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旨在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大力强化教学实践环节,提升新师资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师范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学院分管院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师范学院。各相关学院成立比赛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比赛全部事项。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师范专业2012级学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与。
四、时间安排与比赛内容
1.5-6月,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进行比赛,比赛内容由各相关学院按照《第三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确定,包括基础知识、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三部分。基础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教育课程知识(其中教师教育课程知识由学校统一组织);通用技能包括粉笔字、钢笔字、即兴演讲和说课等;专业技能由各学院依据省基本功大赛要求确定。
2.6月中旬,由学校集中组织教师教育课程知识竞赛(笔试),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内容;
五、奖励办法
设个人奖一、二、三等奖,依各学科参赛人数确定奖项数量。
六、大赛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教学基本功大赛对培养、检验师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重要意义,积极调动校内外有效资源,针对学科专业知识、教师教育课程知识、通用技能、专业技能等内容,对参赛选手进行赛前指导和训练。要本着人人训练、层层参赛的原则,切实发挥其对于培养和提高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的重要功能。同时,为体现比赛公平性,各学院比赛评委应聘请一定数量外单位(部门)的专家或优秀教师参加。


教务处
师范学院
201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