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促进我校与台湾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开拓学生视野,根据我校与台湾南华大学签署的《扬州大学与南华大学学术交流合作意向书》,近期将启动2015年秋学期赴台湾南华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免学费交换名额:3名
自费交流名额:不限
2、交流学习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日
3、申请对象:在校非毕业班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详情请见附件内容。
4、申请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2)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质,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4) 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在台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等相关费用;
5) 符合交流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5、南华大学接收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院、科技学院、艺术学院,具体专业详情请见附件内容。
二、相关费用
1、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2、南华大学本科生学费:人民币8000元/人/学期;
南华大学研究生学费:人民币10000元/人/学期;
3、南华大学住宿费:人民币2550-4100元/人/学期;
4、其他费用:交流生的赴台手续费,内地、台湾往返旅费,在台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详情请见附件内容。
5、赴南华大学交流期间需正常交纳扬州大学学费。
三、申请流程:
1、报名:申请学生填写《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和《扬州大学海外学习任务书》(见附件),经家长同意、所在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后,各相关学院于6月1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至海外教育学院刘老师。
2、海外教育学院指导申请学生填写《南华大学2015年秋季班大陆地区学生短期申请研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3、申请学生获得台湾南华大学邀请函后,由海外教育学院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赴台学习。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
邮箱:liuting@yzu.edu.cn
地址: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8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71297
附件
1.《台湾南华大学2015大陆地区短期交流研修学生简章》
2. 《扬州大学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3. 《扬州大学海外学习任务书》
4.海外学习项目学生出国(境)与成绩认定程序

海外教育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