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关于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推进学院“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经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支部意见,特制订本院“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与要求
院党委和各党支部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院工作中心,以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核心,以师生满意为导向,结合“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实践活动主题,院党委和各支部讨论制订“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和组织各支部和每个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突出问题、回应校院师生及社会期待为重点,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在为师生服务、为校院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服务的实践中创先争优、讲究实效、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扎扎实实开展创争活动。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一)做好新一轮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开展“三亮”活动。(2011年9月)
院党委和各支部对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本支部实际,明确“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目标和措施,在网络平台、全院教职工大会或学院橱窗中向全院师生进行公开承诺。
各支部分别按照本支部党员的岗位职责,组织教工党员或学生党员,按照争做优秀党员“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与个人的日常工作学习,讨论确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途径、方式、内容和责任;每个党员通过书面形式向支部和学院师生作出公开承诺。
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的“三亮”活动,教师党员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学生党员要争做成人成才表率,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开展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活动。(2011年9月—2012年7月)
通过院领导、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的共同努力,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一个人人关爱学生,人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1、院领导联系1-2个班级。邓杰院长联系新闻08、09共4个班,袁建林书记联系摄影10、11、影动10、11共4个班,杨咏副书记联系教技09、10共4个班,冯锐副院长联系教技08、教技11、影动09共5个班,张爱凤副院长联系新闻10、新闻11、摄影08共5个班。院领导每学期参加所联系班级的活动,关心联系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党员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采取教师党员带领学生党员,或支部指定每个党员与本院学习、生活和心理有困难的学生结对帮扶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关心和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存在问题,促进他们成长成才,让他们得到学院和党组织的关爱。
3、在研究生党员中实施研本1+1引领计划。组织部分研究生党员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助理或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工作,加强班风建设;每个研究生党员每学期参加1-2次为民服务活动。
4、教工党员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创作、专业实践,指导学生社团的专业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
(三)发挥本院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校院服务、为社会服务活动。(2011年9月—2012年)
1、与地方新闻媒体合作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以党员教师为主体,带领教师和学生,为姜堰、宝应、如皋等地方电视台提供频道包装、栏目策划、记者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与合作。
2、结合2012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组织教师党员牵头策划和指导学生,为本校有关学院、部门、单位设计制作形象宣传片;与扬州市文联合作,为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老专家、名人名家制作专题片,宣传扬州文化。
3、组织研究生党员与扬州电视台合作,走出校园,为扬州市文汇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本科生党员走进社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志愿者活动,慰问和帮助困难老人,为社区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认真做好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评”工作。(2010、2012年底)
院党委、各支部年终结合领导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党内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工作,对照承诺,认真总结,查找差距,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