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现将教学、科研、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引进博士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与申报相关的说明
1、实行按岗晋升,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教学、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申报教学、科研、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缺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申报教学、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新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已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认定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及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复印件。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提出申请,总结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或部门;
2、学院或部门就其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承担社会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组织民主测评、填写考核意见、对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组织评审,对申请参加博士认定中级人员进行鉴定。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承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2、申报教学、科研、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请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博士学位人员,填写《博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呈报表》(两种表格均从人事处网页职务评聘栏下载,16K,一式二份,均须双面正反打印)。送审学科按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填写(见附件),同时按送审材料目录(见附件)组织好材料。
3、各学院须认真审核申报和申请参加认定人员的材料,并在《评审表》中第12栏填写评审意见;在《博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呈报表》的第7栏填写对申请参加认定人员的鉴定意见;于6月4日前将申报及认定材料集中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各单位申报教学、科研、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和《参加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电子邮件发至:shizb@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