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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实验室计算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新闻与传媒学院计算机房主要是为学院各专业进行计算机类操作实践教学的场所。为使广大师生能安全、高效、有序的运转,现制订以下规定:

1.实验室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安排,如需借用,须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需带好相关证件,做好使用登记方可使用。

3.爱护机房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4.机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以防短路跳闸。

5.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机房,以防液体泼溅引发电路短路。

6.进入机房,打开桌面下方的插线板后方可开机,如使用自带电脑,确需使用插线板,须在使用完毕后将电源线恢复原状。

7.不得随意更改系统文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登录不良网站,不得随意下载运行可疑文件,如果要使用移动存储设备,须杀毒后再使用,保证系统安全。

8.对设备的使用,要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9.机房硬盘装有写保护系统,不要在机房硬盘上长期存放个人文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10.使用结束,应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关闭插线板开关,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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