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网络,落实分级负责制,明确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具体为:
一、本学院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网络;落实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为: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等)建设;组织、协调、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的汇总、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每位实验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管理员(或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建立、健全实验用房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使用与管理台帐;负责本实验用房内的特种设备(如无人机、摇臂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的检验管理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等;定期、不定期对本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无人机、摇臂等专业设备使用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质后方可操作,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若因操作不规范发生事故,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参照《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实验室无人机管理细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