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大委[2017]49号)、《扬州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及管理办法》(扬大人事[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青年教师特点和队伍现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
1.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应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传承“厚德抱朴、弘道树人”的优良教风;加强青年教师的职业形象、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以及法制教育,督促青年教师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2.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是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的前提与基础,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将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内化为青年教师的自觉行为。
3.将青年教师师德和学术道德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派出进修、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者,可依特定程序予以解聘。
4.每学期院党政领导与青年教师交流思想不少于1次;每年召开1次以上全院青年教师工作交流会、座谈会,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加入党组织,提升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育育人使命感。
5.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职业幸福感,强化对组织的认同感。
二、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充分发挥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传帮带的作用,由各专业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来校工作不超过5年)配备优秀的指导教师,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使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教学科研骨干。
1.导师主要从校院知名教授、各级各类教学名师、“金讲台奖”获得者、“立德树人”奖教金获得者、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各级优秀共产党员等中遴选;导师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期一般为2年。
2.教学工作方面,导师负责指导青年教师认真执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要领,督促青年教师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指导青年教师认真熟悉和研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目标、课程标准,拟写授课计划,教案编写,分析学生情况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备课质量和课件制作技巧。每学期定期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协助选用教材;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组织能力,旁听新进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
3.科研工作方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制订科研工作的发展目标及实施计划,明确科研方向,融入科研团队;指导青年教师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对指导对象的选题和论证过程严格把关;指导标书撰写,并给出详尽、中肯的修改意见,切实提升项目申请质量;对项目进行申报跟进指导;指导青年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在论文撰写、修改、投稿等各环节给予切实指导;面向青年教师及研究生群体,每年开设不少于1次关于科研工作的讲座或培训。
4.除上述工作之外,导师还需指导青年教师做好个人近三年职业发展规划,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发展建议;关注青年教师的心理和职业健康,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和职业规划建议,帮助青年教师应对职业生涯中的困难与挑战;通过分享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心得,激发青年教师的创新思维,培养他们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传授青年教师高效的时间管理和工作方法,帮助青年教师合理分配工作和学术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帮助青年教师了解领导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性,为青年教师在未来担任学术或管理领导岗位做好准备。
三、鼓励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的教学研究课题,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实践,并积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
2.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竞赛。学院定期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改,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省级、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对获奖教师予以一定的物质鼓励,激励青年教师比学赶超争先创优。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教学比赛(含教学创新大赛、智慧教学大赛、微课比赛等)。
3.通过开设新教师公开课、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青椒”发展座谈会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开展教学讲座1次或者开设公开课1次。
4.新引进(入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年内不设教学工作量要求,以做好听课、助教等工作为主。每学期听课(导师开设的课程或相关专业课程)不少于2门课程,每门课听课时间不少于8课时,并做好听课笔记,撰写教学心得。每月至少将一次课(两学时)的教案送请导师审阅、批改。
5.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行业培训、企事业单位挂职,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拓宽专业视野,提升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科学性,促进产教融合。
四、鼓励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1.实施青年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建设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人才队伍“蓄水池”,加强精准化指导,推进学科交叉研究,强化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双轮驱动。组织青年教师学术沙龙,选派青年教师参加学校文科骨干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贡献力。
2.支持青年教师围绕文化传播、智能传播、国际传播等国家重大需求,开辟研究新领域、凝练学术新方向、拓展科研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支持教师开展跨学科交叉合作科研,支持青年教师以各种形式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断扩大学术成果影响力。支持教师出国出境访学研修。
3.支持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创作,推行专业竞赛和参展等活动的预先申报审核备案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融创实践工作坊项目指导;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各类创作奖评选;支持教师重点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着力提高智库研究成果质量和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4.加强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与形式审查,加强青年教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
5.鼓励青年教师充分利用校内外博士后流动站的资源,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进站进修,并积极申报国家及省博士后基金项目,进一步提升科研能力。
五、鼓励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公派留学项目。公派出国人员自出国之日起,学校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暂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职责绩效、月发业绩绩效、增发业绩绩效和年终业绩绩效)。留学任务完成后,按期返校报到并完成相关手续、协议任务且考核合格者,学校补发其出国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同意延期回国的,延期期间奖励性绩效中的职责绩效和业绩绩效原则上不予补发。公派出国人员参加国家或学校组织的出国前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者,学校承担培训费。公派出国人员回校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时,国外研修时间计入现职务任职年限。公派出国期间内不设教学工作量和公共事务工作量要求,回国(境)报到后应正常承担工作量。
六、鼓励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提升专业能力和学术地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包括政策解读、申报培训等,以提高青年教师的申报成功率。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违背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新闻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